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好运射击游戏(以下简称好运射击)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采用计算机通讯网络销售系统统一组织发行,在经批准设立的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销售厅内销售(以下简称销售厅),并按本规则开奖和兑奖。
第三条 好运射击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好运射击不得在销售厅之外的任何场所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第二章 投 注
第五条 好运射击是一款手枪射击类游戏,每次游戏射击五枪,每枪均由销售系统随机显示成绩,按五枪成绩的总和确定中奖情况。
第六条 购买者按规定可在销售厅任意选择一台投注终端机使用投注卡登录销售系统,在投注卡通过销售系统检验及本人同意《彩民协议》后,方可开始投注。
第七条 购买者可自愿选择1-5注进行投注,单注人民币金额最低为0.1元,最高为2元。购买者选择两注以上的注数进行投注,投注金额为单注投注金额和投注注数的乘积。
第八条 购买者投注后,开始游戏并获得五次射击的机会。购买者按确认键向靶盘射击一次,五次射击成绩的总和计为一次投注的总成绩。
第九条 在投注终端上显示出手枪射击的靶盘,根据子弹击中位置给出本次射击成绩。靶盘中心记为10环,离中心距离越远,环数分值越低,最外环为1环。子弹未击中靶盘,该次射击成绩记为零环。
第十条 游戏结束后购买者可以选择再次投注或退出系统,退出系统后,可向销售厅索取结算清单。若退出游戏时奖投未使用,系统保留奖投至日终结算。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一条 好运射击按销售额的65%、20%和1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返奖奖金分为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其中,64%为奖池资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好运射击设累积奖和固定奖。累积奖为浮动奖,按投注金额的1%累积设立,单注累积奖封顶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好运射击根据射击环数确定中奖等级,具体中奖条件及金额如下(以单注1元计):
奖级 | 中奖条件(总成绩:环) | 中奖金额(元) |
一等奖 | 50 | 10000 |
二等奖 | 49 | 5000 |
三等奖 | 48 | 2000 |
四等奖 | 47 | 600 |
五等奖 | 45-46 | 150 |
六等奖 | 43-44 | 20 |
七等奖 | 40-42 | 10 |
八等奖 | 37-39 | 奖投五注 |
九等奖 | 35-36 | 2 |
十等奖 | 33-34 | 1 |
十一等奖 | 28-32 | 奖投一注 |
第四章 中 奖
第十四条 好运射击单次投注一元及以上时,若中得一等奖,除获固定奖项外,还可获得当前时刻的累积奖。若一次投两注以上时中出累积奖,按一注计算累积奖。
第十五条 如果中奖,购买者即按中奖规则获得相应的奖项。若中得奖投,不中出奖金,可为购买者提供一次按当前投注金额重新投注的机会。
第十六条 投注及中奖情况,以中福彩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兑 奖
第十七条 好运射击的中奖凭证是购买者所持的投注卡和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
第十八条 单注中出一万元及以下的奖金,由中福在线即开票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卡。
第十九条 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中奖者需持投注卡、销售厅出具的结算清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区福利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单注一万元以上的奖金,从中奖当日起,兑奖有效期为60天。逾期未兑奖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一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凡伪造、涂改中奖凭证和身份证件冒领奖金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